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 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 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 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 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 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