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 ,楚之吴起, 越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 欲困己以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 之事孝公也,极 身无贰虑,尽公而 不顾私;设刀 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 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 秦社稷,利百姓,卒为秦禽 将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行 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 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 功而弗矜,贵富 而不骄怠 。若此三子者,固 义之至也, 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 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 。何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