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 郎者同署,言 曰:“孝武 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 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 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 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 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