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 ,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 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 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 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 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