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令 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 尽力,微 谏而不哗,应对而不 怨,不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 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拂,臣行 让而不争。子用私道者家必 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 危。反亲 以为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成 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 ,逆主罪 莫大焉。以从政 为累,以逆主为 好,行私莫大焉。 故寡人恐亲犯刑 戮之罪,以 明有司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 吏命胡服,施及贱 臣,臣以失 令过期,更不用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