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 山王使人上书请 废太子爽,立孝 为太子。爽 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 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 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 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 ,恐言国阴 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 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 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 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 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 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 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 宫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 闻,公卿请遣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