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民为什伍, 而相牧司连坐。不告奸 者腰斩,告奸者 与斩敌首同赏,匿奸者与降敌同罚。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,倍 其赋。有军 功者,各以率受上爵;为私 斗者,各以轻重被 刑大小。僇力本业,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。 事末利及怠而贫者,举以为收孥。宗室非有 军功论, 不得为属籍。明尊卑爵秩等 级,各以差次名田宅,臣 妾衣服以家次 。有功者显荣,无功者虽富 无所芬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