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兄 鲍立,是 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 女淫於蔡人 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 怨厉公杀其父与兄,乃 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 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陈 大夫。厉公之杀 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