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 常受遗诏,曰“事有不便 ,以便宜 论上”。及系,灌 夫罪至族,事日 急,诸公莫敢复 明言於上。魏其乃使昆弟 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 召见。书 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书独藏魏其家 ,家丞封。乃劾魏其矫先帝诏,罪当弃市。 五年十月,悉论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死。或 闻上无意杀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恶言闻上,故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