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 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 献公亦病,复还归 。病甚,乃谓荀 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 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 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 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 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 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 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 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 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 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