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 人上书言 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长安。意 有五女, 随而泣。意怒, 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 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 者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