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 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河东 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 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 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 二十岁。王 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 事大小皆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 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 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 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行 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 扶风,坐怨成信, 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 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 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