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言曰:“ 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 妇乎?五行家曰可 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 小凶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 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 主。’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