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 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 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 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朝。 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 听;已又 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 会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 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忠 臣,弃君命, 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