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三十四年,初,哀公 娶郑,长姬生悼太子师, 少姬生偃。二嬖妾, 长妾生留, 少妾生胜。留有宠哀公 ,哀公属之 其弟司徒招。哀 公病,三月,招杀悼 太子,立留为太子。哀公怒,欲诛招,招发兵围守哀公,哀公自经杀。招卒 立留为陈君。四月,陈使使赴楚。楚灵王 闻陈乱,乃杀陈使者,使公子弃疾发兵伐陈 ,陈君留奔郑。九月,楚围陈。十一月,灭陈。使弃疾 为陈公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