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贾生以为汉兴至孝文 二十馀年,天下和洽,而固当改正朔,易服色,法制度 ,定官名,兴礼乐,乃悉草具其 事仪法,色尚黄,数用五,为官名,悉更秦 之法。孝文 帝初即位,谦让未 遑也。诸律 令所更定,及列侯悉就国,其说皆自 贾生发之。於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 位。绛、灌、东阳侯、 冯敬之属尽害之,乃短贾生曰:“雒阳之人,年少初学,专欲擅权,纷乱诸事。”於是天子後亦疏之,不用其议,乃以贾 生为长沙王太傅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