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 曰:“齐 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 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 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 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 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 验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 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 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 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 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死之。 君子曰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 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 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”。 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