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 君,楚之吴起,越 之大夫种,其卒然亦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 何为不可?夫公孙鞅之事孝 公也,极身无贰 虑,尽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 赏罚以致治;披腹心, 示情素,蒙怨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 百姓,卒为秦禽将破敌, 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得害公,谗 不得蔽忠,言不取苟合,行 不取苟容, 不为危易行,行义不辟难,然为霸 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 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富而不骄怠。若此三子者,固义之 至也,忠之节也 。是故君子 以义死难, 视死如归; 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 固有杀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 恨。何为不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