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 人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 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 作輣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 未及上书,吏捕 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 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 。孝以为陈喜雅数与王 计谋反,恐其发之 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 嬴上书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 逮捕衡山王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。”遣中尉安、大 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 对。吏皆围王宫而守之 。中尉大行还, 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