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 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 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 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。王温舒免中 尉,而宣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 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为 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 能因力行之,难 以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 宣使郿令格杀 信,吏卒格信时 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 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