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无害给事 河东守府。卫将军青使买马河东,见宣无害, 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 中丞。使治 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 微文深诋, 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 。数废数起,为御史及中丞者几二十 岁。王温 舒免中尉,而宣为左内 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 关其手,自部署县名曹实物 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 居官数年,一切郡中为小治辨,然独 宣以小致大,能因力 行之,难以为经。中废 。为右扶 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 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诋罪,以为大逆,当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