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怒而上变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 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 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“吾不用也。” 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也,何谓 反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地 上,即欲反地 下耳。”吏侵之益 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 ,遂入廷尉。因 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