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蔡泽曰:“若夫秦之商君,楚之吴起,越之大 夫种,其卒然亦 可原与?”应侯知蔡 泽之欲困己以 说,复谬曰:“何为不可 ?夫公孙鞅之事孝公也 ,极身无贰虑,尽 公而不顾私;设刀锯以禁奸邪,信赏罚以致治; 披腹心,示情素,蒙怨 咎,欺旧友,夺魏公子卬,安秦社稷,利百姓, 卒为秦禽将 破敌,攘地千里。吴起之事悼王也,使私不 得害公,谗不得蔽忠 ,言不取苟合, 行不取苟容 ,不为危易 行,行义不辟 难,然为霸主强国,不辞祸凶。大夫种之事越王也,主虽困辱,悉忠而不解 ,主虽绝亡,尽能而弗离,成功而弗矜,贵 富而不骄怠。若此 三子者,固义之至也,忠之节也。是故君子以义死难,视死如归;生而辱不如死而荣。士固有杀 身以成名,虽义之所在,虽死无所恨。何 为不可哉?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