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 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 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 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 伤父之言, 乃随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 痛死者不可复生而刑者 不可复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不可得。妾原入身为 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新也。” 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