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令既具,未布,恐民之不 信,已乃立三丈之木於国都 市南门,募民有能徙置北门 者予十金。民怪之,莫敢徙。复曰 “能徙者 予五十金”。有一人徙之 ,辄予五十金, 以明不欺。卒下令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