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 上书请废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 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 车镞矢,与王御者奸,欲以 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爽所为不道弃市罪事。 事下沛郡治。元年 冬,有司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者未得,得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 首匿喜。孝以为陈喜雅数 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 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发其 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“勿捕 。”遣中尉安 、大行息即 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 吏皆围王宫而守 之。中尉大 行还,以闻,公卿请遣宗正 、大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