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言意,以刑罪当 传西之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 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 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 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 父西。上书曰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 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 而刑者不可复 续,虽欲改过自新,其道 莫由,终不可 得。妾原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中 亦除肉刑法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