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 条侯子为父买工官尚方甲 楯五百被可以葬者。取庸苦 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, 怒而上变告 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上,上下吏。吏簿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 曰:“吾不用 也。”召诣廷尉。廷尉 责曰:“君侯欲反邪?”亚夫曰: “臣所买器,乃葬 器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 :“君侯纵不反地上, 即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急。初,吏捕条侯,条侯欲自 杀,夫人止之,以故 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死。国除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