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商贾以币之变,多积货逐利 。於是公卿言:“郡国颇被菑害, 贫民无产业者,募徙广饶 之地。陛下损膳省 用,出禁钱以振元元,宽 贷赋,而民不齐出於南亩,商 贾滋众。贫者畜 积无有,皆 仰县官。 异时算轺车贾人 缗钱皆有差,请算如故。 诸贾人末作贳贷卖买,居邑稽诸物,及商以取利者,虽无市籍,各以 其物自占,率缗钱二千而一算。诸作有租及铸,率缗钱四千一算。非吏比者三老、北边骑士, 轺车以一算;商贾人轺车二算;船五丈以上一算。匿不 自占,占不悉,戍边一岁,没入缗钱。有能告者,以其半畀之。贾人有市籍者,及其家属,皆无得籍 名田,以便农 。敢犯令,没入田僮 。”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