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於是上使御史簿责魏其所言灌夫,颇不雠,欺谩 。劾系都司空。孝景时,魏其常受遗 诏,曰“事有 不便,以便宜论上”。及系,灌夫罪至族,事日急,诸公莫敢复明言於上。魏其 乃使昆弟子上书言之,幸得复召见。书奏上,而案 尚书大行无遗诏。诏 书独藏魏其家,家丞封。乃劾 魏其矫先 帝诏,罪当弃市。五 年十月,悉论 灌夫及家属 。魏其良久乃 闻,闻即恚,病痱,不食欲 死。或闻上无意杀 魏其,魏其复食,治病,议定 不死矣。乃有蜚语为 恶言闻上,故 以十二月晦论弃市渭城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