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不竭 能以徇其 主矣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 下之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 敢不尽力竭任以徇其君矣 。是故主独制於天下而无所 制也。能穷 乐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 可不察焉!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