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赵燕后胡服,王 令让之曰:“事主之行,竭意尽力,微谏 而不哗,应对而不怨,不 逆上以自伐,不立私以为名。子 道顺而不 拂,臣行让而 不争。子用私道 者家必乱,臣用私义者国必危。反亲以为 行,慈父不子;逆主以自 成,惠主不臣也。寡人胡服,子独弗服,逆主罪莫大焉。以从政为累,以逆主为好,行私莫大焉。故寡人恐 亲犯刑戮之罪,以明有司 之法。”赵燕再拜稽首曰:“前吏命胡服,施及 贱臣,臣以失令过期,更不用 侵辱教,王之惠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