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 太卜待诏为郎者同署, 言曰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 曰可,堪舆家 曰不可, 建除家曰不吉,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曰小凶 ,天人家曰小吉,太一家曰大吉 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行为主。’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