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 从台上弹人 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 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 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 先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 赵盾。盾闺门 开,居处节 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