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减宣者,杨人也。以佐史 无害给事河东守府。卫 将军青使买马河 东,见宣无 害,言上,徵为大厩丞。官事辨,稍迁至御史及中丞。 使治主父偃及治淮南反狱,所以微文深诋,杀者甚众,称为敢决疑。数废数起,为御 史及中丞者几二十岁 。王温舒免中尉,而宣 为左内史。其治米盐,事大小皆关其 手,自部 署县名曹实物,官吏令丞不得擅摇,痛以重法绳之。居官数 年,一切郡中 为小治辨,然独宣以小致大,能因 力行之,难以 为经。中废。为右扶风,坐怨成信,信亡藏上林中,宣使郿令格杀信,吏卒格信时,射中上林苑门,宣下吏 诋罪,以为大逆,当 族,自杀。而杜周任用 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