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 ,逢周之宰孔。宰孔曰:“ 齐桓公益骄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 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 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 “吾以奚齐 为後,年少 ,诸大臣 不服,恐乱起,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 公曰:“何以为验 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 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 是遂属奚齐於荀息 。荀息为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 以三公子之 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 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 立悼子而葬献 公。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 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为祸 ”。及破骊 戎,获骊姬,爱之,竟 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