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臣为郎时,与太卜待诏为郎 者同署,言曰 :“孝武帝时,聚会占家问之,某日可取妇乎?五行家曰可,堪舆家曰不可,建除家曰不吉, 丛辰家曰大凶,历家 曰小凶,天人家曰小 吉,太一家曰大吉。辩讼不决,以状闻。 制曰:‘避诸死忌,以五 行为主。’ ”人取於五行者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