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居无何,条侯子为父买工 官尚方甲楯五 百被可以葬者。取 庸苦之,不予钱。庸知其盗买县官器 ,怒而上变 告子,事连汙条侯。书既闻 上,上下吏。吏簿 责条侯,条侯不对。景帝骂之曰: “吾不用也。” 召诣廷尉。廷尉责 曰:“君侯欲反邪 ?”亚夫 曰:“臣所买器,乃葬器 也,何谓反 邪?”吏曰:“君侯纵不反 地上,即 欲反地下耳。”吏侵之益 急。初,吏捕条 侯,条侯欲自杀,夫人止之,以故不得死,遂入廷尉。因不食五日,呕血而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