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元朔六年中,衡山王使人上书请废 太子爽,立孝为太子。爽闻,即使所善白嬴之长安上书,言孝作輣车镞矢 ,与王御者奸,欲 以败孝。白嬴至长安,未及上书,吏捕嬴,以淮南事系。王闻 爽使白嬴上书,恐言国阴事,即上书反告太子 爽所为不道弃 市罪事。事下沛郡治。元年冬,有司 公卿下沛郡求捕所与淮南谋反 者未得,得 陈喜於衡山王子孝家。吏劾孝首匿喜。孝 以为陈喜雅数与王计谋反,恐其发之,闻律先自告除其罪,又疑太子使白嬴上书 发其事,即先自告,告所与谋反 者救赫、陈喜等。廷尉治验 ,公卿请逮捕衡山王 治之。天子曰: “勿捕。 ”遣中尉安、大行息即问王,王具以情实对。吏皆围王宫 而守之。中尉大行还,以闻 ,公卿请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