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卒,厉公 兄鲍立,是为桓 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 及桓公病,蔡人为他杀桓公 鲍及太子免而立他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 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厉公杀其父与 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陈完不 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 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