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夫贤主者,必且能全道 而行督责之术者 也。督责之,则臣不敢 不竭能以徇其主矣 。此臣主之 分定,上下之 义明,则天下贤不肖莫敢不 尽力竭任 以徇其君矣。是故主 独制於天下 而无所制也。能穷乐 之极矣,贤明之主也,可不察焉!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