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 公壮,侈,厚敛 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 ,杀宰夫,使妇 人持其尸出弃之,过朝。赵盾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人手,二人前谏。随会先 谏,不听。灵公患之,使鉏 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居处 节,鉏麑退,叹曰:“杀 忠臣,弃君命,罪一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