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 少子也,其母蔡女。文公 卒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 ,蔡人为他杀桓 公鲍及太子免而 立他,为厉 公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 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数如蔡。桓公 之少子林怨厉 公杀其父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 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 。故陈完不得立,为 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,故春秋曰“蔡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