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十四年,灵公 壮,侈,厚敛以彫墙。”从台上弹人,观其避 丸也。宰夫胹熊蹯不熟,灵公怒,杀宰夫,使妇人持其尸出 弃之,过 朝。赵盾 、随会前数谏,不听;已又见死 人手,二人前谏。 随会先谏,不听 。灵公患之,使鉏麑刺赵盾。盾闺门开, 居处节,鉏麑退,叹曰:“ 杀忠臣,弃君命,罪一 也。”遂触树而死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