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厉公者,陈文公少 子也,其母蔡女 。文公卒 ,厉公兄鲍立,是为桓公。桓公 与他异母。及桓公病,蔡人 为他杀桓公鲍及 太子免而立他 ,为厉公 。厉公既立,娶蔡女。蔡女淫於蔡人,数归,厉公亦 数如蔡。桓公之少子林怨 厉公杀其父 与兄,乃令蔡人诱厉公而杀之。林自立,是为庄公。故 陈完不得立,为陈大夫。厉公之杀,以淫出国 ,故春秋曰“蔡 人杀陈他”,罪之也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