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文帝四年中,人上书 言意,以刑罪当传西之 长安。意有五女,随而泣。意怒,骂曰:“生子不生男,缓急无可使者!”於是少女缇萦伤父之言,乃随父 西。上书曰 :“妾父为吏,齐中称其廉平,今坐法当刑。妾切痛死者不可复生而 刑者不可复续,虽欲 改过自新,其道莫由,终 不可得。妾原 入身为官婢,以赎父刑罪,使得改行自 新也。”书闻,上悲其意,此岁 中亦除肉刑法。 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