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至齐,齐桓公厚 礼,而以宗女妻之,有马二十乘,重耳安之。 重耳至齐二岁而桓公卒,会竖刀等为内乱,齐孝公之立,诸侯兵数至。留齐凡五岁。重耳爱齐女,毋去心。赵衰、咎犯乃於桑 下谋行。齐女侍者在桑上闻之,以告其 主。其主乃杀侍者,劝 重耳趣行。重耳 曰:“人生安乐,孰知其他!必死於此,不能去。”齐 女曰:“子一国公子,穷而 来此,数士者以 子为命。子不疾反 国,报劳臣,而怀女德,窃为子羞之。且 不求,何时得功?” 乃与赵衰等谋,醉重耳,载以行。行远而觉,重耳大怒,引戈欲杀咎 犯。咎犯曰:“杀臣成子,偃之原也 。”重耳曰 :“事不成,我食舅氏之肉。”咎犯 曰:“事 不成,犯肉腥臊,何足 食!”乃止,遂行。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