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 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 。宰孔曰:“齐桓 公益骄,不务 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 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 亦病,复还归。病 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 恐乱起, 子能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 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属奚 齐於荀息。荀息为 相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 子之徒作乱,谓荀 息曰:“三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“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 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 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一 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 荀息死之。君子曰:“ 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犹 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 也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“齿牙 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 ,爱之,竟以乱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