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 晋献公病,行後,未至,逢周之宰孔。 宰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,诸侯弗平。君弟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 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,恐 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 能。”献公曰:“ 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。”於是遂 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, 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 公卒。里 克、邳郑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 怨将起,秦、晋辅之,子将何如?” 荀息曰:“ 吾不可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 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 立奚齐弟 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 十一月,里克弑悼子 于朝,荀息死之。君子曰 :“诗所谓‘白珪之玷, 犹可磨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’ 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公将伐骊戎,卜曰 “齿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获骊姬,爱之,竟... 更多 >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