解释 : 二十六年夏,齐桓公大会诸侯於葵丘。晋献 公病,行 後,未至,逢 周之宰孔。宰 孔曰:“齐桓公益骄 ,不务德而务远略 ,诸侯弗平。君弟 毋会,毋如晋何。”献公亦病,复还归。病甚,乃谓 荀息曰:“吾以奚齐为後,年少,诸大臣不服 ,恐乱起,子能 立之乎?”荀息曰:“能 。”献公曰:“何以为验?”对曰:“使死者复生,生者不惭,为之验 。”於是遂属奚齐於荀息。荀息为相 ,主国政。秋九月,献公卒。里克、邳郑 欲内重耳,以三公子之徒作乱,谓荀息曰:“三怨 将起,秦、晋辅之 ,子将何如?”荀息曰: “吾不可 负先君言。”十月,里克杀奚齐于丧次,献公未 葬也。荀息将死之,或曰不如立奚齐弟悼子而傅之,荀息立悼子而葬献公。十 一月,里克弑悼子于朝,荀息 死之。君子曰: “诗所谓‘白珪 之玷,犹可磨 也,斯言之玷,不可为也 ’,其荀息之谓乎!不负其言。”初,献 公将伐骊戎 ,卜曰“齿 牙为祸”。及破骊戎, 获骊姬,爱之,竟以乱晋。... 更多 >>